Monday, August 15, 2005

「自我增值」課程(六)

有人說過,可口可樂之所以能夠成為世界上最暢銷的飲品,除了它的味道獨特外,最大原因是因為飲料中加入了咖啡因。

搞產品推廣,有三個層次:

1)令顧客留意這個產品,然後產生購買意欲。
2)將顧客留住,使他們一試再試,一買再買,即變成一種習慣。
3)令顧客自覺地將產品介紹給身邊的朋友。

能夠做到第1和第2點,已經算是非常成功,如果連第3點都做到了,那老闆們只需坐著等利潤滾滾而來。

「自我增值」課程早年形成一股風潮,坊間有不少報導說他們是以「傳銷」的手法推廣。作為一個曾經「親歷其境」的旁觀者,我,敢作一個大膽的假設:

課程的教授手法,絕對有催眠成分。

根據經驗,上過這種「增值」課程的人,頭半年內,的確會有一種翻天覆地的改變,甚至變得小明不是小明,Mary不是Mary,彷彿判若兩人。但時間一過去,一切便打回原形,小明繼續做其小明,Mary繼續做其Mary,所有性格、言行舉止都date back到上課的前一天。

雖然我不知道課程內容,但據我估計,講者在授課期間,大概會向學員灌輸一種「推己及人」的觀念:你認為好的東西,便應該盡你所能,介紹給其他人。

剛完成課程的學員,在首半年的「蛻變期」內,會不斷尋找合適的對象「散播花粉」。半年後,任務完成,他們便回復真身,重過原有的生活。

聽起來倒是聳人聽聞,但這正是我的觀察所得,我只是將感覺說出來。

話說回頭,也不能完全否定課程的價值。如果你能夠趕及在「蛻變期」內做到一些從前不敢幹的事情(如求偶,轉工,兄弟相認等),那麼這幾千(甚至幾萬)元也算是花得物有所值。

* * * * *

(以下純粹題外話,立場與前文並無關連)

看完這輯故事,看眾或許會覺得,換轉是我,我便不會「愚蠢」地跌進這種「陷阱」。

「增值」課程,在現今的物質社會裡,也只不過是消費的一種。

消費的「值」與「不值」,只是觀點與角度的問題。

我想起了卡通片「櫻桃小丸子」裡一個故事。

一天,小丸子爸爸帶了一些松茸回家做菜。一家人歡天喜地,因為松茸是一種很名貴的菌類,價錢可比黃金。菜做好了,爸爸、媽媽、爺爺、姊姊他們珍而重之的將一小角的松茸放入口中細味,大家都不禁發出感動的叫聲。

唯獨是小丸子,她吃罷後,說:「不好吃的,味道這麼淡,冬菇好吃多了。」

全家人頓時起哄。

小丸子覺得松茸不好吃,因為,在她眼裡,松茸,只不過是蘑菇罷了。

(全文完)

No comments: